在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公开透露孙准浩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后,多位媒体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n\n媒体人李璇写道:行贿的话,可能是签字费问题,受贿的话,那就真可能涉嫌打假球了。
\n记者赵宇表示:参照2009年那次的足坛扫赌反黑风暴,很多人最后都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的,其中就包括涉及假球、黑哨的人。当然,说这个只是作为一种参考,不对现在的情况下结论、做判断,一切以最终的判定为准。
\n山东记者陈永表示:这个就比较严重了,拿了不该拿的钱,也应该做了不该做的事。其实想想是正常的,如果只是送钱,作为弱势一方也没必要带走。
\n媒体人陆洋直言:这事儿绝对不小,在中国足坛和体育界都算历史性的出圈儿事件了。
\n记者裴力介绍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六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一百万元。感觉100万元这个红线,足球运动员很轻松就突破了。
\n上海记者陈华则认为:成绩不是第一位,品质才是。潮水褪去,才知道谁在裸泳。舒畅可能需要感谢郝伟,当初幸亏不带他玩排挤他,否则可能一起进去了。所以,时刻要有一颗感恩的人。相比吴兴涵,舒畅是不是才算这波中超俱乐部反腐风暴的吹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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