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足协征集第一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预赛承办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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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19日,足协官方发征集布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预赛阶段赛区承办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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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预赛阶段赛区承办要求,根据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足球项目竞赛规程,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足球项目部分组别赛事将于 2023 年 5 月至 7 月举行,相关承办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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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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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制足球男子15至16岁组(U-16)、17至18岁组(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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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制足球女子15至16岁组(U-16)、17至18岁组(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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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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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15 岁至 16 岁组预赛时间:5 月 22 日-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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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17 岁至 18 岁组预赛时间:6 月 12 日-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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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15 岁至 16 岁组预赛时间:7 月 3 日-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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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17 岁至 18 岁组预赛时间:6 月 15 日-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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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批复情况,如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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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承办年龄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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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承办单位可根据各自情况同时申请承办多个年龄组的比赛,每个年龄组可申请承办多个小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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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承办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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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场地及训练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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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足球场规格应符合《FIFA 竞赛规则》规定,比赛应为天然草皮并应确保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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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赛区应根据参赛队伍数量提供正式比赛场地及训练场地,其中,每组比赛(5-6 支参赛队)需至少提供 3 块正式比赛场地及 2 块训练场地,场地规格应符合《FIFA 竞赛规则》规定,比赛场地的竞赛设施均应符合赛事要求。(比赛场地具备灯光夜场比赛条件及有球迷看台的需在申报表中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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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通知仅规定了比赛及训练场地的最低数量,各申办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上报可提供的场地数量。中国足协会根据各申报单位上报的场地数量及各组别的球队数量,确定各组别的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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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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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赛区应提供至少两家酒店分别为竞赛官员和运动队服务,竞赛官员酒店应与运动队酒店安排在不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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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店距离训练、比赛场地车程均在 20 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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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店应具备提供清真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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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酒店住宿房间能保证 24 小时提供洗浴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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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提供洗衣服务,运动队洗衣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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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运动队住宿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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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各组别赛事的不同要求,能同时接待相应数量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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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少可为每队(29 人)提供 12 个标准间、5 个单人间(含医疗室或装备存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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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店餐厅可满足 200 人同时就餐(自助餐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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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免费提供 2 间可容纳 30 人以上的会议室为运动队提供会议使用,会议室应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大白板、双色白板笔等设施,并提供至少 30 人使用的桌椅(按教室方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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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办赛区应在确保竞赛规程规定的接待各队人员数量基础上,可根据酒店房间的情况,接纳参赛队伍超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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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竞赛官员住宿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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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为竞赛官员和裁判员分别提供单独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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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和裁判长为单人间,裁判员为双人标准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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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提供一间容纳 30 人的会议室,会议室应配备投影仪、电视机、白板、双色白板笔等设施,并提供至少 30 人使用的桌椅(按教室方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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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为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长房间内开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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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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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提供大型客车和货车为各运动队抵离赛区及训练、比赛期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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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提供小型客车为接送竞赛官员抵离赛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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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提供专用工作车在竞赛日为竞赛官员使用,满足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和裁判组不同时间抵达赛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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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提供两辆备用工作车,分别在运动队和竞赛官员驻地,为临时医疗服务和紧急工作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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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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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提供符合竞赛组织工作要求数量的竞赛组织人员,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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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人员(含志愿者):数量应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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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球童(每场):1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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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旗手(每场):12 名(公平竞赛旗和中国足协会旗各 6 名,可由球童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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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架员(每场):8 人(要求男性,年龄需满 16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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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录像拍摄员: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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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保障中(2)(3)(4)可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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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赛场和训练场均应提供医疗服务,并需提供救护车保障,比赛场救护车数量至少为 2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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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为参赛运动队提供足够数量的训练和比赛用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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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标准:每人每天总量不少于 3 升)和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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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在体育场设立中国足协竞赛办公室,可供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长进行日常办公,并配备必要的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网络及必要的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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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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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场赛事用于技术(仲裁)录像的摄像机(2 台)由赛区负责提供,赛区同时应准备相应数量的移动 U 盘或硬盘,确保在比赛日当晚 20:00 前提供当天全部比赛的录像数据文件,并上传及分发给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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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赛区所有参赛队(包含非比赛队)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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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裁判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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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赛监督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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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赛区组委会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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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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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赛区应为比赛提供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需做好开放办赛的安保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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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赛期间应实施必要的证件管理,确保赛时观众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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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为运动员和竞赛官员住宿酒店提供相应的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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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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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场应配备救护车至少 2 辆,并配备相关医务人员、急救设备(包括心脏除颤器)。比赛时,救护车应于赛前 60 分钟抵达赛场,至赛后 30 分钟离开;训练时,救护车应于训练前30 分钟抵达训练场,至训练结束后 30 分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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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赛区应设指定医院,并开通就医相关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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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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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赛区应确定一名新闻负责人,负责赛事的相关宣传工作。赛事举行期间可根据赛事的情况向当地媒体提供相应的赛事信息和报道素材。赛事期间和全部结束后撰写赛事相关新闻稿(配比赛及活动照片),中国足协官网上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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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赛区应组织 1-2 名专业摄影人员对比赛相关活动及每场赛事进行图片拍摄,拍摄的数码图片应按活动名称和比赛对阵名称进行文件分类,比赛全部结束后报中国足协一套数码图片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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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赛区对比赛进行直播宣传,各赛区需将直播方案向主中国足协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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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比赛秩序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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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秩序册由赛区组委会制作(封面、封底设计模板由中国足协提供),秩序册制作数量可根据各赛区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应不低于 60 本)。秩序册内页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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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秩序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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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赛区组委会员及办事机构成员名单、竞赛官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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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赛区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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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赛规程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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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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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赛区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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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比赛期间各项活动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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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竞赛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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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训练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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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赛运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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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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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广告页(赞助商广告页 1 页,位于封 2 位置。封 3 为组委会预留页。赛区也可在秩序册内页安放赛区自行征集的其他广告,需提前向中国足协报备,批准后方可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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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比赛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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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足球项目比赛用球为 5 号球,由中国足球协会赞助商提供,并于赛前一周邮寄到各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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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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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拥有赛事全部的市场开发权益、电视转播和新闻宣传报道权以及与比赛相关的权益,并有权转让和授权给承办赛区或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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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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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足协将向各承办赛区提供竞赛组织费。竞赛组织经费为全包干,标准为 33,000 元/队,其他不足部分由承办赛区负责提供。中国足协向赛区提供竞赛经费的数额、方式等将通过与赛区另行签定的赛事承办协议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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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办单位负担比赛的全部组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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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赛组织、人员服务、场地租用、器材设施、安保、医务、接待及工作车辆租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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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中国足协选派的竞赛官员(每组包括赛区协调员 1人、比赛监督 3 人、裁判监督 3 人、裁判员不少于 1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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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竞赛官员提供比赛工作期间的食宿(比赛官员为单人间、裁判员为双人间,标准不低于 280 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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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可通过赛区预定机票(经济舱)或自行购买普通列车硬卧坐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往返赛区,并由赛区进行报销。抵达赛区城市后,赛区负责接送站,其它费用赛区不得报销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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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裁判员可乘坐普通列车硬卧坐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往返赛区,裁判员住地城市距离赛区城市最捷径车程不超过 6 小时的需至多乘坐高铁二等座交通工具往返赛区,若乘坐飞机则按照不超过高铁或动车二等座票价报销;超过 6 小时的可乘坐民航经济舱往返赛区,由承办赛区负责订票和支付。抵达赛区城市后,赛区负责接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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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竞赛官员、裁判员提供工作酬金(标准为:每人每天税前 450 元;工作天数应以赛前 2 天至赛后 1 天计算;另提供每人 300 元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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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赛官员工作期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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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赛队费用:参赛运动队赴赛区往返交通费和赛区食宿费自理,球队抵达赛区前按照 300 元/人/天的标准向赛区缴纳食宿费用,(餐费标准不低于 120 元/人/天,超编人员按赛区补充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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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赛后总结各赛区在本赛区全部赛事结束后一周内,向中国足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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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赛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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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赛出场名单、比赛报告、裁判报告、成绩通告、处罚通知等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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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赛秩序册 3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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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赛区全部比赛的录像数据一套(移动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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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赛区比赛及活动数码图片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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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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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承办单位于4月26日前向中国足协提交相关申请报告及赛区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足协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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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其他详细资料将另行通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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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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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刘义鹏,010-592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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