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足协终于对多拉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停赛一年应该算是对国内顶级联赛的最重罚单,也基本与笔者的预计相吻合。许多球迷为多拉多的行为叫好,为足协的处罚鸣不平。
首先,笔者可以起誓,虽然不是河南人,但今年没少看嵩山龙门的比赛,对多拉多和卡兰加这对锋线组合一直都很欣赏,并且也希望河南保持一定的竞争力,对泰山队有所促进。其次,马宁是鲁能对国安比赛坐在小黑屋的视频裁判,如果没有他,20年鲁能是有希望晋级争冠的,因为淘汰赛制鲁能比较擅长。再次,网上支持多拉多的第一是河南球迷,第二一定是泰山球迷。但即便如此,也应该正确看待此次暴力行为。本文也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
第一,体坛周报总编辑骆明解读,这样的处罚不但在国内赛场有效,即便转会,也将延续处罚。对这种停赛太久的处罚,球员有申诉的机会,但根据犯规的恶意程度,国际足联会为多拉多减刑的机会微乎其微。
第二,德转中国区管理员朱艺解读,多拉多这样的情况,俱乐部一般都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要赔偿。除非合同里没有相关规定!
第三,多拉多的这种行为也就是发生在赛场上,如果是在场外,至少也是刑拘,不信的可以去试试。
第四,如果比赛进行到80分钟,比赛误判较多,比如斯坦福桥惨案,比如像鲁能对上港(三个进球判罚完全决定比赛走向),大都会支持顶撞裁判,但这场比赛才进行了16分钟,除了一个完全不影响比赛走势,不牵扯红黄牌和进球的判罚,没有什么争议,这属于师出无名。哪怕全球媒体报道关注,也绝对不会翻马宁其他比赛的旧账,都会坚定站到马宁一边。如果比赛中多次出现错判,世界媒体会为球员发声,细数裁判误判,足协会感到丢脸,才可能影响裁判以后的判决。但多拉多这么一搞,以后没有球员敢对裁判质疑,而裁判也不可能因此而改变判罚标准,对足球环境真有帮助吗?
第五,多拉多一时冲动,确实让河南太被动了,本来今年不错的形势,真的可惜了!对多拉多本人而言也是,在河南效力多年,轻车熟路。即便足协网开一面,能去其他联赛效力,能有这样的收入吗?会有这么熟悉的队友吗?听记者说,多拉多都哭了!!